内蒙古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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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艺术学院 艺术

    学历层次:本科 院校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建校时间:1957 院校排名: 全国-- 等级 招生电话:0471-4978356,0471-4973179 院校地址:内蒙古-北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基本信息:学校简介
  1. 学生人数: --
  2. 院士人数: --人
  3. 硕士点个数:
  4. 博士点个数:

院校简介

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全国重点艺术中专—内蒙古艺术学校。1957年,在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党组书记布赫同志的亲自倡导下,成立了内蒙古艺术学校,开启了内蒙古民族艺术教育事业的崭新篇章。

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艺术人才的需要,自治区政府提请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1987年3月27日,国家教委下发(87)教计字067号文件,批准建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校作为艺术学院的中专部仍然保留。

1994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招收本科学生。

2001年底,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与内蒙古大学实现实质性合并。学院的建设发展仍然延续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在人、财、物、办学等方面独立运行,形成了完备的建设体系。合并以来,在内蒙古大学“211工程”、省部共建高校计划、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等建设发展过程中,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特别是学位点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004年,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

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鉴于艺术学院的发展实际,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对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需要,决定报请教育部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

2015年4月,教育部发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函》(教发函〔2015〕72号),教育部“同意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资源)基础上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8月,自治区政府发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内蒙古艺术学院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5〕90号),正式批准独立设置内蒙古艺术学院。

2017年1月,自治区党委任命首届校领导班子。2017年12月,完成校内机构设置和干部聘任工作。

科研教学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600人,其中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人,国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1人,自治区文学艺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3人,入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4人,自治区“草原英才”人选6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带头人4人,自治区级“四个一批”人才1人,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1人,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1人,内蒙古舞蹈家协会主席1人,内蒙古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1人,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主席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等。

校园生活

宿舍:
学生宿舍生活设施齐全,条件良好。有4人间、6人间和8人间可供选择。宿舍内床铺、桌椅、衣柜等设施齐全,环境整洁、卫生、安全、舒适。宿管亲切亲切、热情
、负责,努力为学生为学生提供一个舒适和谐的宿舍环境。
食堂:
学校设有多个学生食堂,每个食堂都设有不同风格的小窗口,设施先进,环境优雅,食材卫生,饭菜花样繁多,质优价廉。学校为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以及营造一个
良好的就餐环境,会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

学校网址

http://www.ima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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