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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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警官学院 政法

    学历层次:本科 院校隶属:湖北省教育厅 建校时间:1949 院校排名: 全国324 等级D+ 招生电话:027-61630031,18007158361 院校地址:湖北-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86号
基本信息:学校简介
  1. 学生人数: 1000~5000人
  2. 院士人数: --人
  3. 硕士点个数:
  4. 博士点个数:

院校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务,以“忠诚·荣誉·使命”为校园核心文化价值追求,立足公安、服务行业,着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一流警察大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

科研教学

(一)数量与结构

1、生师比

学院现有在校生5627人,专任教师260人,近三年外聘教师、地方公安机关上派教官累计62人,生师比为21.04:1,教师数量能够满足本科教学的需要。学院合理控制班级授课规模,除部分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合班上课外,均实行小班授课。

2、队伍结构

学院教师队伍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学位160人,占总数的61.5%;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24人,副高职称93人,中级职称143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总数的45%,主讲教师占总数的90%以上。

学院注重建设具有行业特征的双师型、应用型教师队伍。制定《湖北警官学院2012-2020年教师队伍建设质量标准(试行)》、《加强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了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现有双师型教师22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9%,基本上形成了一支教学科研和实践实务水平同步发展的双师型、应用型教师队伍。

学院坚持教师教官双向交流制度[[i]],贯彻执行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规定。2002年以来,每年安排教师到公安机关进行为期1~2年的锻炼,直接参与相关业务工作,选聘基层公安机关实战经验丰富且能胜任教学的优秀教官到学院任教,累计下派教师68人(次)、上派教官74余人(次)。

学院创新教师警务实践模式。原创性地实行了“三级平台、五种类型、十种方式、六个一”[[ii]]的教师警务实践模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3年组织百名教师利用暑期参加警务实践。

(二)教育教学水平

1、师德水平

学院先后制定《湖北警官学院教师师风铭》、《湖北警官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湖北警官学院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了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

学院认真贯彻公安部“五条禁令”[[iii]]、省公安厅“从严治警十条规定”等纪律规定,从日常行为入手规范学院师德师风。通过举办“做一名公安院校的优秀教师”、“身正为范树形象”和“我是警察”等专题培训班,加强专任教师和学生管理干部的师德师风建设。

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显成效,多名教师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优秀教育训练工作者”、“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公安部优秀教师”、“湖北名师(高等学校)”、“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近三年,学院教师荣立二等功4人次、三等功16人次、嘉奖63人次,5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优秀人民警察”、2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学校艺术教育先进个人”。

2、教学水平

学院注重教学过程管理精细化,保障和提升教学行为规范化水平。制定了《湖北警官学院教学规程》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全体教师领会掌握,以教学督导、学生课堂反馈等制度强化落实。

根据公安部统一开展的“三基”建设、“大练兵”[[v]]活动的工作部署,学院组织开展了“教学大练兵”活动,教师全员参与,从站稳讲台的基本功入手,苦练内功,提升教学技能。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对教学的指导、监督、整改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实施教学名师示范课、青年教师公开课,举行院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件竞赛,举办全省公安基层教官教学技能与经验交流班。在2012年首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中,学院4名参赛教师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学院提倡教师紧跟信息化时代知识生产和传播新趋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生专业思维方式的形成、致思路径的拓展、分析思考能力与动手操作能力的养成。

(三)教师培养培训

学院制定《湖北警官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暂行规定》,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以学历学位攻读、访学研修、岗前培训、短期培训等方式开展教师进修培训,并从经费、管理、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和支持。开展校局合作,依托与地方公安机关共建的科研基地、实习基地和“李昌钰工作室”国际合作机制,在教师培养培训方面形成了特色。在具体工作上,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与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诸环节的衔接、配合和相互促进。

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完善师资培养的有关管理规定,先后选派20余名教师到美国、英国、瑞典等国家访问学习,支持近20名教师攻读博士学位,30余名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实施《青年教师助课和讲课验收制度》,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通过教学观摩、说课评课、科研指导等活动,引导青年教师顺利通过教学关、科研关、育人关,促进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出台《湖北警官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将教学团队建设作为提升师资队伍建设与教学科研水平的有力抓手。目前,诉讼法学、侦查学教学团队被评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等10门精品课程的教学团队被评定为院级优秀教学团队,治安案件查处等29个课程教学团队被认定为院级教学团队。

坚持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为公安一线服务。骨干教师多次参与省内大、要案的侦查、鉴定工作,并发挥关键作用。

关爱教师身体健康,制定《关于开展全员体育健身活动的意见》,认真实施“一二一”体育健身工程,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

校园生活

学校网址

https://www.hbp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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